清远市实验幼儿园

2016年秋季招生通知

清远市实验幼儿园于6月开始进行秋季招生,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一)小班年龄为3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大班年龄为5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不含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幼儿园所在社区附近的儿童。

(三)社区适龄儿童要求:具有清远市新城市区户籍(户口所在地为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户口必须与住址一致。

、招生方法及程序

(一)招生计划。根据《广东省规范幼儿园办园标准》及《清远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的通知》等有关的文件要求,小班班额为:25人/班,班班额为:35人/班,今年招收7个小班,2个大班。其中小班招收175名幼儿,大班招收70名幼儿,按60%和40%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市直机关干部子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占招生比例的60%(即小班105个学位,大班有42个学位),社区附近的适龄儿童占40%(即小班70个学位,大班有28个学位)。

)招生方式:市直机关干部子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采用直接报名的方式;社区的适龄儿童采用报名—抽签确定的方式。报名时必须携带幼儿。

)招生手续。6月18日(9:00—17:00),接受市直机关干部子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来园登记。6月19日(9:00—16:00),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6月20日公布登记幼儿名单,6月22日上午,以抽签的形式进行确定招收的新生名单。

)6月2327日公示社区新生名单,并电话告知家长。

)办理注册手续。6月28—29日办理市直机关干部及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新生注册手续;6月30日办理社区新生注册手续。

)报名递交相关材料:市直机关干部提交幼儿出生证、本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六类高层次人才提交幼儿出生证、本人工作证、六类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幼儿提交幼儿出生证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注册递交相关材料:体检卡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清远市实验幼儿园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