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实验幼儿园
2017年秋季招生通知
清远市实验幼儿园于6月开始进行秋季招生,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一)年龄为3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市直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子女(不包括雇员和临聘人员、不含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幼儿园所在社区附近的儿童。
(三)社区适龄儿童要求:具有清远市新城市区户籍(户口所在地为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户口必须与住址一致。
二、招生方法及程序
(一)招生计划。今年招收7个小班,共175名幼儿,按60%和40%的比例进行分配。市直机关干部子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占招生比例的60%,有105个学位;社区附近的适龄儿童占40%,有70个学位。
(二)招生方式:市直机关干部子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采用直接报名的方式,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社区的适龄儿童采用报名→抽签的方式确定;报名时必须携带幼儿。
(三)招生手续。
1.市直机关干部子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6月3日8:00—12:30报名登记,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在6月5日9:00-10:00进行抽签。
2.社区的适龄儿童:6月17日8:30—16:00报名登记。 6月19日公布登记幼儿名单。6月20日9:00-10:00进行抽签。6月21-23日公示社区新生名单。
(四)办理注册手续。6月8日9:00-16:00办理市直机关干部及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新生注册手续;6月24日8:30-12:00办理社区新生注册手续。
(五)报名递交相关材料:市直机关干部提交幼儿出生证、本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在编在职证明;六类高层次人才提交幼儿出生证、本人工作证、六类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幼儿提交幼儿出生证、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注册递交相关材料:体检卡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清远市实验幼儿园
2017年5月24日
(联系人:刘婉芬 联系电话:0763-3365400 0763-3365500)